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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运输合同

2024-04-15 来源:世旅网

  甲方:

  地址:

  编码: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编码:

  电话:

  传真:

  经过平等、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空运货物出口运输事宜,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签订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甲方接受乙方委托,承接乙方委托的空运出口运输业务。乙方指定甲方作为其代理人,代为安排提货、办理出口报关和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等事务。

  (二)?乙方应在每票货物出运之前五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电传)向甲方提交《出口运输委托书》(简称“委托书”或“托单”)。

  “委托书”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托运人(shipper)名称、姓名、地址、联系方式;

  收货人(consignee)名称、姓名、地址、联系方式;

  通知方名称、姓名、地址、联系方式;

  航班号、日期、始发港、目的港;

  货物品名、件数、重量、体积、声明价值;

  运费及其它费用的标准和支付方式;

  托运人的签名、盖章、日期。

  (四)?乙方在向甲方发出委托后要求撤消或变更委托事项、委托内容的,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得到甲方的认可,乙方应补偿甲方由此付出的额外费用。

  (五)?接收货物?如果甲方在收货时发现乙方的货物表面状况(包括外包装)不良,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货物。如果乙方不能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对货物及其包装进行改良,甲方有权停止为乙方出运货物。由于甲方原因未能在乙方指定时间内将货物按排出港,乙方有授向甲方提出损失索赔。

  (六)?对货物的要求

  (七)?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与货物运输有关的所有运杂费用。

  乙方应在货物起飞后30天内将相应款项支付给甲方。

  (八)?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事务,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相关国际公约的规定。

  (九)?协议的修改和补充

  对本协议的修改和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得到双方的书面确认。修改和补充从双方书面确认之日起生效。

  (十)?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的有效期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十一)?本协议以传真形式签订确认,同具法律效力。

  (十二)?签约地:

  甲方:

  日期:?年月?日

  乙方: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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