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用人单位)名称:永宁乡阳洼小学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公平、诚信原则签订本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二条:劳动合同期限从20xx年3月1日起至20xx年3月1日止。
第三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以下工作:
1.每天负责食堂加工食品、蔬菜及原辅料的数量与质量的收、验货,发现腐烂、霉变、过期等不安全的问题食品原料,及时汇报学校分管领导和向当天采购的教师或库管员反映,以便及时退货或处理。协助食品原料采购教师、保管员做好采购食品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登记和公示工作。
2.负责每天食品饭菜的烹饪、烹调加工。
3.组织指导食堂杂工进行择菜、洗菜、切菜、淘米等食品粗加工和抬饭、端菜盆、每餐的饭菜备份留样及各班学生食品饭菜分配,并做好饭菜备份留样记录。
4.学生就餐结束后,组织指导食堂杂工对餐厨器具、淘菜池和洗碗槽(池)等餐厨设备设施的清洗、消毒,并做好食堂环境卫生打扫、消毒等工作。并规范做好食堂餐厨器具的清洗、消(杀)毒记录和环境卫生清扫、杀毒记录以及食堂综合卫生管理督(自)查表。
第四条:乙方工作时间以月为单位,不足半月的算半月,半月以上不足一月的算一个月。
第五条: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后,甲方按月650元的标准支付劳动报酬。
第六条:双方约定劳动报酬标准时已充分考虑社会保险的情况,乙方自主参加各种社会保险,甲方不为其办理和支付费用。
第七条:乙方应当遵守国家《食品安全法》、《食品从业人员操作规范》的相关规定及甲方的劳动纪律、规章和制度、职责。
第八条:甲乙双方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时应结清劳动报酬,交接相关物品和工作事宜,但终止合同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第九条:甲乙双方的其他约定:
1.乙方必须持有效健康证上岗。
2.遵守甲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食堂分管领导及相关管理人员的安排,做好学校安排的食堂有关餐饮服务工作,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3.随时保持个人卫生(勤剪指甲、勤洗头、勤换衣服、上班前对手进行清洗消毒、必须穿工作服上班)和食堂清洁,保证食品卫生安全,杜绝事故发生。
4.若因乙方失职或违反操作规程而给学生或甲方造成损失,则乙方应承担其责任。
5.乙方工作期间发生病事假,乙方担任的工作由学校请人代理,乙方承担全部工资。
6.乙方工作期间注意安全,若因自身因素或违反操作规程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十条:本合同期满或一方终止,乙方都无权要甲方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第十一条:本合同签字或签章证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合同签订时间:_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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