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和实际情况,经过充分协商,就本工程施工一事,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36m轻跨钢车间土建工程施工合同
2、工程地点:河南省南阳市方城县
二、承包范围
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或提供的设计图纸要求对图纸范围内的土方开挖、厂房基础、地坪(不包括垫方)、墙体构造柱、连系梁等土建工程进行施工,不含埋件的制作和安装。
三、承包方式
全包形式。乙方包工包料,包运输、包安全、包进度、包质量。
四、承包价款
1、本工程乙方以含税预算价57.5万元(大写:伍拾柒万伍仟元整)(不包括税收),一次性包死。
2、设计变更和其它增加或减少项目时,经甲乙双方确认并办理现场工程量签证单即可做决算依据。
五、施工工期
1、本工程自20xx年 月 日开工,到20xx年 月 日竣工。
2、因甲方场地原因延误,则工期顺延,其余工期顺延条件按《建筑安装工程合同条件》执行。
六、工程质量及标准
1、质量标准:合格工程,观感质量达到优良。
2、检查验收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和验评标准执行。
七、安全
1、乙方应按文明工地标准和安全施工规范要求组织施工。
2、由于乙方原因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3、乙方应接受所在生产厂的管理。
八、工程款支付
1、本工程开工前甲方预付乙方工程总造价的 元,以后按工程进度付款,待基础完工后甲方支付至合同总造价的50%,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至合同总造价的95%,留取5%作为质量保修金。
2、保修期:工程保修期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一年内无质量问题,则保修金全部支付。
九、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三通一平,负责办理有关准建手续及地方政府部门的一切行政性收费(管理费、税金除外),甲方派驻工地代表一名。
2、甲方委派一名工程师到乙方施工现场进行指导,乙方必须接受甲方所派工程师的指导。
3、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和监督,严格按图纸及甲方指令和国家现行施工规范组织施工,乙方明确一名项目经理协调与地方关系并对施工项目负责。乙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交纳管理费及税金。
4、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工期和施工质量要求按时保质完工。
十、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时,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它约定事项
1、双方会审签证的图纸、签证、变更及联系函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内容前后抵触的以日期在后的为准。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发包方: 承包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20xx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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