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公诉机关 起诉书号
一审法院 判决书号
提起抗诉机关 抗诉书号 (上诉人 )
二审法院
被告人 (案由)
审判长、审判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我(们)受 人民检察院指派,代表本院,出席本法庭,依法执行职务。现对本案证据、案件情况和原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发表如下意见,请法庭注意。
(一、论证本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或者一审法院认定事实、证据疏漏、有误之处;
二、揭露被告人犯罪行为性质、严重程度,评析抗诉(上诉)理由;
三、论证原审判决适用法律、定罪量刑是否正确,有误的,应提出改判的建议。)
检察员:
年 月 日当庭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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