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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承包合同

2024-04-22 来源:世旅网

  发包方 (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煤炭工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青海碱业旺尕秀煤矿I工区矿建工程、井下机电安装工程。

  二、工程地点:青海省德令哈旺尕秀煤矿I工区。

  三、资金来源:自筹。

  四、承包范围、工程内容:旺尕秀煤矿I工区,+2900m井底车场及以上矿建工程(不含+2900m水平与II工区联接石门)、井下 +2900m水平以上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第二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办理工程永久用地的征用和矿井初步计内规定的临时用地租 用、青苗树木的赔偿、工程现场障碍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隐蔽的),并提供有关原矿井开采资料及隐蔽障碍物资科。

  2.办理采矿许可证及应由甲方办理的其它证件。

  3 完成“四通一平”,即通往施工现场的水源、电源、通讯线路、运输道路、平整场地;满足施工用水、用电量的需要。负责场外运输道路的维修,安排好现场排水沟流向,

  4.协调地方工、农、牧关系,改善施工环境,保证水、电、路、通讯工程的正常使用。

  5.合司签订后5天内提供完整的矿井初步设计说明书和安全专篇及施工图;施工技术资料(包括工程水文地质资料、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等):5天内提交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并进行现场校验。

  6、 负责办理施工中使用的炸药、雷管的审批手续及管理,材料费用由乙方承担。

  7 为乙方的员工向当地政府部门缴纳工伤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8、甲方应派管理团队,对工程进度、质量、文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及时解决应由甲方解决的问题。实行监理的工程,委托总监理师代行甲方的职责。总监理工程师易人,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前任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

  9、甲方可随时对乙方施工现场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要求,并对违反甲方安全管理规定的情况,按规定给于乙方相应的经济处罚。

  二、 乙方责任

  1.乙方招录各种作业人员,必须符合劳动法关于企业用工的规定,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进行上岗作业。

  2.负责施工区域内凿井设施、水电管路的敷设、管理,使用和维修作。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探放水措施等,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上述内容必须由甲方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部门人员会审,评审合格后方可实施。

  4 严格按照施工说明进行文明施工,符合“环保”要求,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5、及时向甲方提出隐蔽工程验收通知、竣工验收报告,提供月份施工作业计划,材料设备计划,月份施下统计报表。

  6、工程竣工后,及时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

  7、利用永久建筑和设备建井时,负责建筑物和设备的维修和保养,保证矿井移交时的建筑安装工程质量,凡利用永久建筑和设备所发生的维护和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8、成立管理团队,负责施工现场的管理及与甲方的联系工作。

  第三条 工程期限

  1、自国家或地方相关主管部门颁发开工口期起,工期24个月完成。

  2、甲方未能按约定完成“四通一平”、图纸供应不齐个、不及时,以及不可抗力、外部关系等非乙方原因引起的延期开工、中途停工和窝工,经甲、乙方签证后,工期顺延。

  3、因乙方施工管理不善或者由乙方责任造成的工程质量返工、事故处理等导致延误工期时期不予顺延。

  第四条 工程验收

  1 乙方必须按照施工图纸,施工通知单及国家颁发的《煤矿井巷工程质量标准化验收评定标准》规定进行施工。工程必须达到合格品。力争达到优良。

  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所聘用的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监理单位”代表的监督、检自,并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监督。对不合格的工程乙方必须及时返工,返工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3、隐蔽工程及变更设计,必须经甲方代表检查验收,认可后方可进行下工序作业。

  4、工程验收:工程验收以本合同内容为依据,工程竣工质量验收,以设计要求及主管部门验收合格为标准。

  第五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1、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说明书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甲方组织设计交底和三方会审,作出会议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不合理之处,双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由甲方及时会同设计等有关单位研究确定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乙方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进行返工而发生增减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拆迁,材料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工程量增减变化等)由甲方承担,并调整合同价款,工期也做相应调整。

  3、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修改工艺的合理化建议,经设计或有关技术部门审查,甲方同意后采用并实施。

  4、甲方如需修改或变更设计,必须由原设计单位作出正式变更通知书或修改图纸, 乙方才予实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价时,必须另行协商.在取得投资落实证明、技术资料设计图纸齐全时,乙方才予实施。

  第六条 工程监理

  在实行工程监理的建设项目中,要认真执行煤炭工业主管部门发布的《煤炭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甲方应向乙方正式通告监理单位及总监名单,监理职责、监理范围。监理单位要向乙方通告监理工程师名单及从事专业。乙方要配合监理单位对建设项日进行监督管理。甲方、乙方及监理单位应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按照规定的方式交换信息。

  第七条 违约及责任

  乙方违约及责任

  l、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为保障工程顺利进行,乙方应对甲方提供 万元的工程违 约押金。如乙方在合同期内不存在违约现象,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全额退还乙方。

  3、由于乙方责任造成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时间交付使用的,乙方偿付逾期违约企。

  4、乙方在合同期内使炸药、雷管,应严格管理,造成流失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5、由于乙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负责。 甲方违约责任

  1、未能按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乙方(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2、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工程中途停建,缓建,返工。甲方应采取措施弥补,减少损失,还应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3、甲方由于受到不可抗拒、政策因素影响,造成工程停工,由甲方、乙方协商后,工期可顺延,但由此造成的违约情况,甲方不负违约责任。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乙方一定的补助。

  第八条 纠纷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煤炭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调不成或调解未达成协议,由青海德令哈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九条 施工安全

  乙方应按煤矿安全法规及有关规定做到安全施工,在施工中发生微伤、轻伤、重伤时,应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所需费用在1万元以下的由乙方自行解决。1万元以上——3万元,乙方支付80%,甲方支付20%; 3万元以上——5万元:乙方支付70%,甲方支付30%; 5万元以上——l0万元:乙方60%,甲方40%;10万元以上时,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条 附则

  1、本合同一式六份(包括附件),甲乙双方各执正本 一份,副本一份.并报当地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2、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3、本合同签订后,如需修改补允的,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理人(签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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