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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不受理案件怎么办

2024-07-17 来源:世旅网

有网友碰到这样的问题“法院不受理案件怎么办”。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解决方案,希望对您有帮助:

解决方案1:

1. 如果案件符合起诉条件,但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可以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
2.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法院必须保障当事人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条件的起诉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条件的则应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提起上诉。
3. 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了法院对不同起诉的处理方式,包括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申请再审或申请再审但除特殊情况外、在特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等。
4. 第三巡回法庭依法不受理六类案件,包括应向最高人民法院本部提起或由其办理的案件、仍在正常审理审查程序中的案件、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可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案件、未在法定期限内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案件,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已经决定终结、备案终结或巡回区内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结决定并已向当事人送达涉诉案件终结告知书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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